2019年9月5日 星期四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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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曉諭以色列百姓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申命記18:13). 這裡"完全"或"完全人"的希伯來原文為 תָּמִים ("tamim", complete/blameless/free of blemish), 意思是"完全/無可指摘/沒有瑕疵".  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在聖經中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字.

同一個希伯來字 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最早是用來形容挪亞,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 (תָּמִים).挪亞與 神同行" (創世記6:9).  當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 神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創世記17:1). 我們知道 神先後與挪亞和亞伯拉罕立了挪亞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 儘管當時妥拉 (或完整的妥拉) 還沒有賜下, 但 神依然要求他們作完全人 (תָּמִים).

而當 神與以色列人立西乃之約並賜下妥拉以後, 摩西曉諭以色列百姓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申命記18:13).

不但如此, 主耶穌對門徒說,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5:48). 這裡"完全"的希臘原文是 τέλειοι ("teleioi"), 正是希伯來文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的希臘文翻譯. (註: 有關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對照, 可比對希伯來聖經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

由此我們可以看見, 在 神與人所立的諸約中, 不管是挪亞之約, 亞伯拉罕之約, 西乃之約, 還是新約, 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תָּמִים) 其實是 神對祂的百姓一貫不變的要求.

當然, 因著 神的啟示是循序漸進的, 神對各世代百姓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 然而每個世代的 神的百姓, 理當按照當時他們所明白 神的標準, 努力作完全人(תָּמִים), 就像挪亞"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 (תָּמִים)" (創世記6:9), 而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申命記18:13) 的上下文是他們要忠於 神, 不要效法迦南人的惡行,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18:12).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會對門徒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姑且不提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其實代表 神在西乃之約下的標準, 而"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則代表 神在新約之下的標準.

在新約之下作完全人(תָּמִים), 需要照 神在新約的標準, 行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但怎樣的義纔是"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呢? 在新約中, 神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5:5). 當我們以 神的愛, 本著愛  神愛人的心遵行 神的妥拉 (律法), 我們就要行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羅馬書13:8~10).

願我們都在新約之下作完全人(תָּמִי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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