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星期二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7~8章著重討論基督徒律法的關係. 其中保羅提到,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羅馬書8:2). 對這句經文的正確理解是明白基督徒與律法關係的關鍵.

很多基督徒認為, 所謂"罪和死的律"指的正是律法, 基督徒在基督裡得釋放, 倚靠聖靈, 並脫離律法, 因為保羅在第7章裏說,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因為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馬書7:5~6,10~11).

然而也有基督徒認為, "罪和死的律"不可能是律法, 因為保羅同樣在第7章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羅馬書7:12,22~23) 律法顯然是"神的律", 而不是"肢體中犯罪的律". 從這個角度來看, 律法不但不是"罪和死的律", 反而是"賜生命聖靈的律", 因為保羅也說誡命的目的是使人得生命,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 (羅馬書7:10)

到底誰對誰錯呢? 其實兩者都對. 律法既是"罪和死的律", 也是"賜生命聖靈的律". 問題不在於律法本身, 而是在於我們自己, 誠如保羅所說,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馬書7:14)

當我們還"屬肉體的時候" (羅馬書7:5), 也就是我們蒙恩得救以前. 此時我們陷在罪惡過犯當中, 律法固然使我們知罪, 但我們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羅馬書8:3), 反而更加被罪惡引誘, 以致"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馬書7:11,19). 既然根據律法的標準, "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對尚未得救的人而言, 律法因此成了"罪和死的律".

然而因著 神的恩典,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8:3~4) 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時, 我們不再是"屬肉體"的, 而成了"屬聖靈"的 (參羅馬書8:9). 既然我們是屬聖靈的, 那麼"屬乎靈的律法" (參羅馬書7:14) 就能在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身上, 發揮它原本的功用,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 (參羅馬書7:10) 能真正使我們得生命, 律法因此成了"賜生命聖靈的律".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如保羅所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 對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而言, 我們不再被律法定罪 - 律法不再是"罪和死的律", 卻是"賜生命聖靈的律". 當我們不隨從肉體, 只隨從聖靈的引導時, 律法要使我們(更加)得生命, 並且得更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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