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賽亞信仰是回歸希伯來根源的基督教信仰運動, 其中的一個主要訴求是回歸到正確的律法觀.
律法 (תּוֹרָה , “Torah”, “妥拉”)
不再被誤解為過時已廢除的法律條文, 而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教導祂的兒女如何過聖潔生活的神聖訓誨.
基督徒不是靠遵行律法得救, 或是維持得救的地位, 但得救的基督徒理應遵行律法,
照天父的心意過聖潔的生活.
律法, 又稱”書寫律法”
(Written Torah), 包括全部的摩西五經在內. 除了律法 (書寫律法) 以外, 還有所謂的口傳律法 (Oral Torah). 口傳律法不是律法本身, 而是歷代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可以算是猶太聖經註釋.
口傳律法的成形大約開始於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期. 猶太人違背律法,
犯罪悖逆 神. 神雖然屢次興起先知,
呼籲百姓悔改歸向 神, 但他們卻硬著心不肯回轉.
因此 神最後讓猶大國滅亡,
並且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
然而猶太人被擄之後, 終於開始悔改轉向 神, 並回歸到 神的律法, 因而燃起一股研究並教導律法的熱情.
猶太人回歸以色列地後, 這股熱情不但沒有減退, 反而因著看到 神的恩典與信實而更加蓬勃發展. 文士以斯拉就是其中一個代表人物,
“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 他是敏捷的文士, 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 王允准他一切所求, 是因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 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以斯拉記7:6,
10)
口傳律法正是在這股熱情下, 歷代猶太拉比研究律法的集體成果.
口傳律法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口耳相傳, 直到主後3~5世紀才結集成書,
稱為”塔木德” (תַּלְמּוּד, “Talmud”, 意思是”研究”). 因為編撰地點的不同, 塔木德有兩個版本, 分別是”巴比倫塔木德” (Babylonian Talmud) 與”耶路撒冷塔木德” (Jerusalem Talmud). 塔木德分為兩個主要的部分: 米示拿 (Mishnah) 是對於律法的解釋, 格馬拉 (Gemarah) 則是對於米示拿的解釋.
新約聖經成形於主後一世紀, 正是在深受口傳律法影響的猶太社會背景之下. 口傳律法提供當時的猶太人如何遵行律法的具體規範, 對猶太人日常生活的每一層面都有十分重大的影響. 然而口傳律法仍然僅是人對聖經的解釋, 既然是人的解釋, 就有錯誤的可能. 同時口傳律法是猶太拉比針對他們當時的社會需要所定的, 隨著時代的變遷, 須要因時制宜. 此外, 口傳律法不是
神的啟示, 不具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
也不是對聖經唯一的權威性解釋.
主耶穌曾經針對口傳律法的種種問題, 一一加以指正. 在登山寶訓中 (參馬太福音5:21~48), 每當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或”你們聽見有話說”時, 主耶穌正是對口傳律法的解釋錯誤或不足之處, 提出祂身為彌賽亞對律法的權威性解釋,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主耶穌也曾嚴厲地責備文士, 過度高舉口傳律法, 反而在實質上離棄了律法的精意. 祂說, “你們誠然是離棄 神的誡命, 要守自己的遺傳. 摩西說, 當孝敬父母, 又說, 咒罵父母的, 必治死他, 你們倒說, 人若對父母說, 我所當奉給你的, 已經作了各耳板 (供獻),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 廢了 神的道, 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馬可福音7:9~13)
主耶穌不只一次教導猶太人不要拘泥在口傳律法的條文上, 而要回到律法的精意.
比方說, 針對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誡命,
口傳律法定規了種種安息日不可做的事, 甚至包括治病在內. 但這些規條反而常常成了人的綑綁, 使人得不著安息. 主耶穌多次在安息日治病, 透過醫治病人, 使他們從病痛中得釋放,
主耶穌教導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在於使人得安息,
而不可作工的誡命正是為此一目的.
因著主耶穌和使徒保羅在新約聖經中對口傳律法的諸多批判, 不少彌賽亞信徒
(包括我在內) 因此將口傳律法視為洪水猛獸, 是律法主義的人為傳統.
但這樣的看法不完全正確.
儘管口傳律法有錯誤與不足之處, 然而一般來說, 主耶穌還是相當肯定口傳律法的正面價值,
祂”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說,
文士和法利賽人, 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 你們都要謹守, 遵行,
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 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23:1~3) 主耶穌嚴厲譴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但要門徒遵守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教導的口傳律法. 當然主耶穌不是要門徒盲目地遵守,
而是要在回歸律法精意的前提下, 謹守遵行口傳律法的教導. 主耶穌也教導門徒, "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馬太福音16:12), 就是要他們謹慎地加以分辨.
此外,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外邦信徒不需要行割禮 (意味成為猶太人,
並遵行一切口傳律法) 才能得救, 然而主耶穌的弟弟雅各補充說,
“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摩西的書”是律法書, 是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的.
然而當猶太人傳講律法時, 他們對律法的解釋正是口傳律法. 使徒和長老鼓勵外邦信徒,
在安息日進會堂聆聽律法和口傳律法的教導, 期望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
學習如何謹守遵行 神的一切誡命.
口傳律法不是律法, 而是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相當於猶太人的聖經註釋. 如同基督教的聖經註釋一般, 不管再好的聖經註釋,
都不是 神的默示, 不具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
也不能看作是對聖經唯一權威性的解釋. 另一方面, 正確地看待與使用聖經註釋可以幫助我們對聖經的理解.
既然我們不會把基督教聖經註釋看作洪水猛獸, 我們也不用將口傳律法視為洪水猛獸.
口傳律法成形的時期涵蓋新約聖經成書前後的時間, 因此口傳律法相當於新約聖經的背景.
研究口傳律法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理解新約聖經. 很多好的猶太傳統,
包括逾越節晚餐在內, 也都是口傳律法的一部分. 用正面而開放的態度來面對口傳律法,
會是對彌賽亞信徒一個極大的祝福.
(請繼續參閱[彌賽亞信徒釋疑] 遵行律法不等同於遵行口傳律法一文)
(請繼續參閱[彌賽亞信徒釋疑] 遵行律法不等同於遵行口傳律法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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