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若犯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Nasso "抬起", 民數記 Numbers 4:21~7:89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民數記5:5~8)

以上的這段經文, 常被基督徒解釋為舊約賠償的條例. 這是用現代法律的有色眼光來看待 神的律法. 律法的希伯來文תּוֹרָה ("Torah")的意思是"教導, 訓誨, 指示", 因此律法乃是 神對祂子民的神聖教導, 訓誨, 與指示. 固然這段經文提到賠償, 但是它的主旨乃是 神教導祂的百姓犯了就要悔改.  對所有 神的子民來說, 悔改是保持與 神的親密關係不可或缺的.

"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 (民數記5:6前半) 的希伯來原文是כִּי יַעֲשׂוּ מִכָּל־חַטֹּאת הָאָדָם. 這裡新譯本的翻譯比較貼切, "如果犯了人所犯的任何罪", 也就是說, "如果犯了任何罪". 神的子民, 無論男女, 如果犯了任何罪的話, 會如何呢?

"以至干犯耶和華" (民數記5:6後半) 的希伯來原文是 לִמְעֹל מַעַל בַּיהוָה, 意思是"對 耶和華不信實(忠實)". (英文NIV譯為"and so is unfaithful to the Lord", NASB譯為"acting unfaithfully against the Lord", ESV譯為"by breaking faith with the Lord", 都是很貼切的翻譯) 不論我們犯了什麼樣的罪, 都是對 神的不信. 犯罪會傷害我們對 神的信心, 也傷害我們和 神的關係.

既然我們犯了任何罪, 不論大小, 都是對 神的不信實, 傷害了我們對 神的信心以及我們與 神的關係. 那麼我們要怎麼辦呢?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 (民數記5:7前半) 認罪是悔改的第一步. 我們若要悔改, 首先得承認我們所犯的罪. 使徒約翰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一書1:9)

悔改(repentence)的希伯來原文是 תְשׁוּבָה ("teshuvah"), 意思是"歸回, 回轉" (return). 聖經所說的悔改是離棄罪惡, 轉向 神. 除了認罪之外, 悔改還必須有實際的行動. 我們必須對於犯罪所造成的傷害盡力去補償. 民數記這裡給了具體的例子, "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民數記5:7後半) 若是造成別人的物質上的損失, 除了如數賠還, 還要加上五分之一, 表示道歉的誠意. 

(註: 出埃及記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是 神特別針對偷竊牛羊牲畜所頒布的典章, 因為牲畜在當時的社會是非常貴重的財產)

"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民數記5:8) 人犯罪的確是得罪 神, 如大衛王說,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 (詩篇51:4) 但是悔改並不是向 神懺悔而已, 悔改也包括了向人認罪, 祈求原諒, 盡力補償. 主耶穌說,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與 神和好的先決條件是先與人和好.

當撒該悔改的時候, 他對主耶穌說, "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路加福音19:8) 撒該所作的補償遠超過律法要求的五分之一, 而是比照偷竊牲畜的高標準, 顯示出他悔改的真誠. 真誠的悔改蒙 神的悅納, 大衛王說,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51:17) 當我們真心悔改的時候, 神要照著祂所應許的, "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彌迦書7:19) 神的恩典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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