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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遵守律法, 死守律法, 和不守律法

有些弟兄姊妹一聽到遵守律法, 就馬上聯想到死守律法, 律法主義, 走上想要靠著律法得救的死路等等, 或是說律法已經過時或廢除了, 如今是恩典的時代. 基督徒靠恩典不靠律法. 或是說, 律法是給猶太人的, 不適用在基督徒身上, 或是引用聖經,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既然人不可能遵守全律法, 那就乾脆不要守律法, 靠恩典得救就行了. (註: 其實這樣解經完全是斷章取義, 雅各書2:1~13是勉勵基督徒不要以外貌待人, 而要遵守以"愛人如己"為代表的所有律法.)

誠然, 基督徒是靠著恩典得救, 不在乎遵行律法. 我們在基督以下, 就不被定罪了. 然而, 基督徒遵守律法的目的不在於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律法是 神對人的心意, 遵守律法是天父的兒女聽命的表現.

律法沒有過時, 主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律法沒有廢除, 使徒保羅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使徒保羅大聲疾呼"因信稱義"的真理的同時, 唯恐基督徒誤解只要有信心就不需要律法, 特別澄清因信稱義的人更是要"堅固"律法. 堅固的希臘原文是ἵστημι, 在這裡有"支撐, 維持, 認可" (upload, maintain, validate)的意思. 保羅用這個字強調遵守律法的重要性. (註: 我希望弟兄姊妹們能接受按照聖經的字面意義來理解聖經, 而不要把神學觀念套進經文的解釋. )

聖經從來沒有說基督徒不用遵守律法. 事實剛好相反, 聖經說不守律法就是犯罪. 愛的使徒約翰這樣對基督徒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使徒約翰勉勵基督徒要行義, 不要犯罪, 也就是要他們遵守律法. 雖然基督徒沒有辦法達到無罪的完全, 而需要 神的恩典, 如約翰所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一書1:9) 但是基督徒還是應該盡力遵守律法,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一書1:7) 既然不守律法就是犯罪,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斷乎不可!" (羅馬書6:1~2)

遵守律法並不是死守律法或律法主義. 死守律法的人是誤解了 神的律法. 神的律法並不是希臘羅馬或現代社會的法律條文, 只要在法律的範圍之外, 人就沒有罪了. 律法是 神透過例舉式的誡命, 教導 神的子民祂的心意. 律法的希伯來文是תּוֹרָה (Torah), 原來是"教導, 指示" (teaching, instruction) 的意思.

我想藉由以下的經文.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出埃及記23:4~5) , 來指出死守律法和遵守律法的不同. 出埃及記這條律法是 神根據以色列當時的農業社會背景而頒布的, 可是難道這條律法就不能應用在其他的場合嗎?

死守律法或是律法主義的人可能會說, 我的仇敵既然沒有牛或驢, 這條誡命不適用在我的身上, 我不用作任何事情. 或是剛好他們看到有人的驢在重駝之下, 但是那人並不是他們的仇敵, 所以這條誡命也不適用. 死守律法或律法主義的人是拘泥在字句上, 只著重在字句所規定的外表的行為. 死守律法的人並不是真的遵守律法, 神從來沒有要祂的子民死守律法的意思. 死守律法和不守律法, 在 神的眼中沒有多大差別.

遵守律法的人會思考律法的精義是什麼, 當他們讀到上述的誡命時, 他們會想, 不錯, 我的仇敵既沒有牛也沒有驢, 但是若我的仇敵遇到其它困難, 按照這條誡命的精神, 難道我不應該幫助他們嗎? 而如果連我的仇敵, 神都要我幫助他們, 那麼我對其他人就更應如此了. 因此遵守誡命的人會去發掘誡命背後的屬靈原則, "當我們看到別人有困難的時候, 應該伸以援手, 就算那人是我們的仇敵也不例外", 並且願意照著去行.

誠然, 這條誡命已經被包括在"愛人如己"的誡命當中了. 然而, 這並不是說有"愛人如己"的誡命就不須要這條誡命了. 神的話是沒有多餘的. 出埃及記這條誡命讓我們能更好, 更具體地遵行"愛人如己"的誡命. 大概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愛人如己"的誡命, 但是有多少人在仇敵遇到困難的時候去幫助他們? 我想很多弟兄姊妹(其實也包括我在內) 就算不會幸災樂禍或是向 神大大感恩, 也不會去幫助仇敵. 然而這條誡命正好是要求我們如此行, 而"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4:17) 又有多少人因為沒有在仇敵有困難的時候去幫助他們而向 神認罪悔改? 不認識 神的律法, 常常使我們陷在罪中而不自知.

不守律法和死守律法都是犯罪, 惟有遵守律法才討 神的喜悅. 律法啟示了 神對人美好的心意, 教導我們如何過討 神喜悅的生活. 猶太傳統的禱告文如此說, בָּרוּךְ אַתָּה יְהוָה אֱלֹהֵנוּ מֶלֶךְ הָעוֹלָם אֲשֶׁר קִדְּשָׁנוּ בְּמִצְוֹתָיו (Blessed are you, LORD our God, King of the universe, who sanctified us by His commandments...), 意思是說, "主我們的 神, 祢是應當稱頌的, 因為祢藉著祢的誡命使我們成聖..." 我們稱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我們成聖則是藉著聖靈的引導和幫助, 遵行 神的律法, 過聖潔的生活. 願弟兄姊妹不但能"喜愛耶和華的律法, 晝夜思想" (詩篇1:2), 也能真正遵行律法, 走成聖的道路.

(有關律法和律法主義的討論, 請參閱律法, 法律和律法主義一文)

(有關律法也是給外邦基督徒的討論, 請參閱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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