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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 星期二

出埃及記21:1~24:18 "典章" 妥拉焦點: 誡命的目的

妥拉焦點系列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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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由hurkPixabay上发布)
 

本週妥拉經文開始於 神對摩西說,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出埃及記21:1). 接著, 神頒布一系列非常詳盡的誡命. 有些誡命是關於如何對待奴隸; 有些是關於殺人, 買賣人口或咒罵父母的後果; 有些是關於一個人有意或無意損壞別人的財產應負的責任; 有些是關於看顧寄居的外邦人和窮人; 有些是對法官和證人必須誠實公正的要求; 也有些誡命是關於守安息日, 安息年, 以及包括逾越節, 五旬節和住棚節的聖經節期; 還有些誡命禁止用母羊的奶煮山羊羔, 禁止偶像崇拜, 甚至不可提別神的名號.

雖然本週妥拉經文被稱為 “典章” (希伯來文 מִּשְׁפָּטִים, “mishpatim”) 或 “法律”, 並且列舉了許多誡命, 但它並不是唯一包含誡命的妥拉經文. 在整個妥拉中, 我們會發現數百條誡命, 神諄諄教誨以色列人應該做的事 “你要...” 或是不應該做的事 “不可...”. 許多誡命被 神一再地重申, 比方說出埃及記 20:2~14 提到的十誡在申命記5:6~18 再次提及, 而本週妥拉經文的許多誡命也在利未記和申命記裡反覆出現.

主後四世紀的拉比西姆萊 (希伯來文רבי שמלאי, Rabbi Simlai) 也許是第一個問 “神給猶太人多少條誡命” 的猶太拉比. 西姆萊 (Simlai) 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總共613條誡命, 並且他將誡命分為兩類: 248條是人應該做的事, 這些誡命是以 “你要...”作為開頭的 “肯定的誡命” (如 “當孝敬父母”), 248剛好對應於人體所有骨頭的總數; 另外365條是人不應該做的事, 這些誡命是以 “不可...” 作為開頭的 “否定的誡命” (如 “不可殺人”), 而365則對應於一年的天數. 西姆萊 (Simlai) 強調說, 這些誡命的目的在於教導人在一年的每一天當中都要全心全力做討 神喜悅的事. (巴比倫塔木德 刑罰篇 Babylonian Talmud Makkot 23b)

其他猶太拉比將妥拉的誡命用不同的方式加以分類. 那些守安息日, 聖經節期, 飲食和其他宗教儀式的誡命稱為 “人與 神之間的誡命”. 而那些涉及人與人之間道德關係的誡命稱為 “人與人之間的誡命”. (巴比倫塔木德 日子篇 Babylonian Talmud Yoma 85b) 然而, 儘管拉比將誡命分為儀式性和道德性的誡命,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認為其中一類誡命比另一類更為重要. 對拉比來說, 兩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 許多拉比指出, 遵守儀式性的誡命會引導人遵守道德性的誡命. 比方說, 守逾越節要喫逾越節筵席, 而喫逾越節筵席要邀請 “所有飢餓的人來喫”.

雖然主後四世紀的拉比西姆萊 (Rabbi Simlai) 已經提出妥拉總共有 613條誡命, 但一直要到主後八世紀, 纔開始有猶太拉比試圖找出這613條誡命到底是哪些. 最早是巴比倫的拉比西緬·開羅 (Rabbi Simeon Kairo), 他的確從妥拉中找出了613條誡命, 但他在對肯定和否定的誡命的統計上與拉比西姆萊 (Rabbi Simlai) 有所不同. 開羅 (Kairo) 列出了265條肯定的誡命和348條否定的誡命.

繼開羅 (Kairo) 之後, 其他拉比陸續提出他們自己的613條誡命的版本, 當中最權威的則屬中世紀的著名拉比邁蒙尼德 (Maimonides) 所制定的版本. 他於主後1168年在埃及寫下了著名的 ספר המצות ("Sefer ha-Mitzvot", 誡命之書), 並對613條誡命的每條誡命都提供了詳盡的解釋.  邁蒙尼德 (Maimonides) 認為, 誡命的目的 “旨在對付人的自然傾向 (罪性)...使人歸正, 並讓人行事正直”.

然而邁蒙尼德 (Maimonides) 同時也意識到, 許多誡命似乎並不是針對人的道德. 諸如不吃豬肉或蟹肉的誡命, 或在聖殿時期與獻祭有關的誡命似乎沒有任何道德意義. 我們如何解釋它們? 我們有什麼理由遵守這些誡命? 對此邁蒙尼德 (Maimonides) 寫道, “一個人沉思默想妥拉的誡命並在其能力範圍內盡量理解其含義是合宜的. 但不要因為找不到或無法理解某些誡命的目的, 就因此認為這些誡命是微不足道的. 應當警惕不要僅僅因為不明白誡命的目的而拒絕遵行誡命. 妥拉的所有誡命都是 神為我們定的”.

關於誡命的目的, 塔木德時期的拉比阿巴·阿瑞卡 (Rabbi Abba Arikha, 通稱為拉布 Rav) 認為, 神賜給猶太人誡命的目的, 是要訓練他們. 透過遵行誡命, 他們的品格得以完善, 行為得以改正. 換句話說, 誡命被視為一種操練, 訓練人們更加在意與關懷彼此, 以及他們所生活的周遭世界. 另一位拉比認為誡命的目的是要使我們更加公義. 我們每個人都有善惡兩面, 一方面我們可能為世界增加良善和公義, 另一方面我們可能反過來增加他人的痛苦. 透過遵行誡命, 我們變得更加正直和充滿愛心, 並為我們的生活和周遭世界帶來美好. (創世記大註釋書 Genesis Rabbah 44:1)

對於拉比阿巴胡 (Rabbi Abahu) 來說, 誡命不只是 神對人的操練, 另一方面也是 神看顧祂所造世界的方式! 他認為 神創造了世界, 就像園主創造了美麗的花園一樣, 而 神傳給以色列的誡命就像園主傳給園丁如何照顧花園的指示. 如果人遵循誡命, 世界的花園將生生不息, 開花結果並餵養所有的人. (出埃及記大註釋書 Exodus Rabbah 30:9)

在對出埃及記的研究中, 當代猶太聖經學者那鴻·薩爾納 (Nahum M. Sarna) 觀察到妥拉的一個獨特性. 當其他古代民族的法律將世俗和宗教區分開來時, 妥拉卻將世俗與宗教, 道德與儀式, 不加區分的混合交織起來, 這一點是絕無僅有的. 就像本週的妥拉經文所呈現的, 妥拉並不試圖區分道德性和儀式性的誡命, 而是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薩爾納 (Sarna) 寫道, “妥拉看待生命是一個整體”. 一個人所做的一切事情, 無論是世俗的還是宗教的, 都是遵行誡命的機會, 都可以用來榮神益人.

誡命無疑是猶太傳統和猶太人生活方式的基本核心. 也許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各個世代的猶太人都試圖理解誡命的目的和意義, 並被鼓舞藉著遵行誡命來塑造他們的生活, 使生命變得更為美好, 正如主後2世紀的拉比以實瑪利 (Rabbi Ishmael) 所教導, 誡命是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生命之道. 如今, 如何過著謹守遵行 神一切誡命的敬虔生活, 依然是猶太傳統的中心目標.

(以上摘譯自哈維·菲爾茲 Harvey J. Fields, 當代的妥拉註釋: 卷二 出埃及記和利未記 Torah Commentary for Our Times: Volume Two: Exodus and Leviticus)

補充說明:

從歷代拉比對誡命的目的的討論當中, 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 猶太拉比們並不認為誡命的目的是為了使人得救. 猶太人遵行誡命, 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他們已經得救. 換句話說, 遵行誡命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為了成聖, 這一點很清楚地反應在猶太人的祈禱文中:

בָּרוּךְ אַתָּה יהוה אֱלֹהֵינוּ מֶלֶךְ הָעוֹלָם אֲשֶׁר קִדְּשֵׁנוּ בְּמִצְוֹתָיו

耶和華我們的 神, 天地的主, 祢是應當稱頌的, 因為祢以誡命使我們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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