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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信實不是做到完美, 而是盡力就好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oldot "後代", 創世記 Genesis 25:19~28:9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世記26:2~5)

當迦南地鬧饑荒的時候, 神向以撒顯現, 吩咐他不要離開迦南下到埃及去, 並向他重申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 神說祂必要堅定祂向亞伯拉罕所起的誓言, 要加增以撒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 又要將迦南地賜給以撒的後裔, 並且地上萬國都要因以撒的後裔得福. 末了 神說, 祂之所以向以撒守約施慈愛,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世記26:5). 簡而言之, 亞伯拉罕遵行 神的誡命.

亞伯拉罕遵 神的哪些誡命呢? 猶太傳統宣稱, 亞伯拉罕遵了全妥拉的誡命. 這有些過於牽強, 因為聖經明明地說, 神頒布妥拉要等到 神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顯現時才頒布給摩西. 有些猶太拉比解釋說, 儘管妥拉要等到 神在西乃山顯現時才頒布, 但亞伯拉罕從挪亞那裏領受了全妥拉. (註: 按照創世記的家譜推算, 亞伯拉罕出生的時候, 挪亞還在世.) 也有些拉比解釋說, 亞伯拉罕得到了以諾所流傳下來的書, 裡面記載了全妥拉. 

但傳統歸傳統, 我們還是要以聖經為依歸. 從聖經本身來看, 很明顯地, 亞伯拉罕並沒有遵全妥拉的誡命. 比方說在利未記裡, 神定規不可娶姊妹為妻, 不管是同父同母, 異母同父或是異父同母的姊妹, 都不可娶為妻, "你的姐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 (利未記18:9). 然而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卻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 亞伯拉罕論到撒拉說, "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創世記20:12). 亞伯拉罕不可能領受了全妥拉卻明知故犯, 因此最有可能的情況是, 亞伯拉罕並沒有領受全妥拉, 但他遵了凡 神所吩咐他的一切誡命.

有些人說, 遵行 神的誡命就是律法主義, 想要靠行為得救. 那麼亞伯拉罕遵行 神的誡命, 就如 神所說, "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世記26:5), 亞伯拉罕是不是律法主義者, 要靠行為得救呢? 當然不是! 亞伯拉罕遵 神的誡命, 是對 神信實的表現. 聖經所說的信心包括了信靠與信實的一體兩面. 人不光是信靠 神, 同時也要對 神信實, 順服 神並且遵行 神的誡命. 信靠加上信實才是能使人稱義的真信心. 神對以撒說, 祂之所以向以撒守約施慈愛, 都是因為亞伯拉罕對祂信實的緣故. 既然亞伯拉罕對 神信實, 神也就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加倍地信實.

或許有人會問, 亞伯拉罕遵行 神的誡命, 為什麼不算是靠行為得救呢? 怎麼區分靠行為得救與信實呢? 很簡單, 靠行為得救要求所作所為必須完美無缺, 正如雅各說,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 (妥拉) 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但信實就是盡力就好, 正如最大的誡命所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5). 很顯然地, 亞伯拉罕並非完美無缺, 他前後兩次說謊, 欺騙埃及人和非利士人說撒拉是她的妹妹, 違反了妥拉不可說謊的誡命,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利未記19:11). 儘管如此, 神仍然說亞伯拉罕 "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世記26:5), 這是因為 神知道, 亞伯拉罕已經盡力遵行 神的誡命了. 亞伯拉罕並非完美無缺, 但他的確對 神信實.

我們對 神信實, 並非須要完美無缺地遵行 神的誡命, 而是盡力就好. 我們盡心盡力遵行誡命, 這就是對 神信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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