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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 星期二

主耶穌成全律法, 但祂沒有替我們成全律法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有些基督徒根據"成全"的希臘原文πληρόω ("pleroo", fulfill/fill/finish/end), 將"成全"解釋為"終結, 結束". 他們說, 主耶穌雖然沒有廢掉律法, 但祂終結了律法. 姑且不論主耶穌不說希臘話, 單從上下文看, 主耶穌所說的"廢掉"與"成全"應是相反的意思, 而不是如"廢掉"與"終結"的相近意義. 將"成全"解釋為"終結"是完全不合理的.

當然還是有基督徒明白"成全"應按照上下文解釋為"成就, 完全遵行"的意思. 因此主耶穌成全律法, 指的是主耶穌完全遵行律法. 但是他們說, 就像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 我們就不必再死; 同樣地, 主耶穌在世時完全遵行律法, 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既然祂為我們成就了律法, 我們就不必再遵行律法.

如此的說法乍聽之下頗有道理, 但這個類比事實上是頗有問題的. 根據聖經的啟示, 我們和 神的關係是多方面的, 祂是我們的創造主, 救贖者, 天父, 君王, 良人, 幫助者... 在不同的關係下, 神的角色也不一樣.

當聖經說到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 這裡主耶穌的角色是"神的羔羊" (約翰福音1:29), 是我們最終的, 完美的贖罪祭. 主耶穌本身是無罪的, 因此祂上十字架受死完全是為了我們的罪得赦免.

但當聖經說到主耶穌"成全"律法, 這裡主耶穌的角色不是贖罪祭. 贖罪祭不會成全或遵行律法. 我們得注意到這裡的上下文是主耶穌的教導 (登山寶訓), 也就是說, 這裡主耶穌的角色是我們的老師.

主耶穌是最好的老師, 祂不但教導律法的真義, 並且祂自己也完全地遵行了律法, 活出律法的真義. 但主耶穌自己成全律法, 並不代表祂替我們成全了律法. 老師的工作是教導學生, 而不是替學生做作業或考試. 所有的老師都期待學生遵行他們的教導. 沒有一個老師會因著他完美的言教身教, 反而跟學生說不需要照著去行, "因為老師已經成全了一切".

當主耶穌到施洗約翰那裡要受他的浸, 約翰本來不肯, 主耶穌說, "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馬太福音3:15). 但主耶穌自己受浸, "盡諸般的義", 不代表祂替我們成全浸禮, 我們基督徒就不用再受浸.

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為門徒洗腳後說,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約翰福音13:14~15).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 服事他們, 祂也期待他們照祂的榜樣而行, 用愛心彼此服事.

就像主耶穌受浸或為門徒洗腳, 是為門徒立了榜樣, 讓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同樣地, 主耶穌成全律法 - 完全地遵行律法, 也是為我們基督徒立了榜樣, 讓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因此祂鼓勵我們,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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