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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是利未記很重要的主題之一, 同時也是聖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週妥拉經文 "聖潔" 乃是關於聖潔的篇章 (利未記19~20章), 當中包括了很多 神對公義的要求.
然而, 聖潔的篇章最核心的一節經文, 卻是為公義畫下界線,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 (原文是怨恨) 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 (原文是鄰舍) 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當然妥拉並不是說, 所有的報仇或是怨恨都是完全錯誤或是毫無正當理由的. 我們一生中難免會遭遇許多不公不義的事, 而我們理當照著 神的心意追求並且伸張公義. 報私仇固然是不好, 但我們應當為受屈者伸冤. 然而我們發現到: 聖潔的篇章的核心並不在於嚴苛的公義, 而是在於對人的愛, "要愛人 (鄰舍) 如己". 並且 神接著說, "我是耶和華", 祂是在提醒我們, 誰才是最終的公義的審判官. 神終久會伸張公義, 然而在這裡 神給我們另一個責任: "要愛人 (鄰舍) 如己".
聖潔的篇章提醒我們, 有時候人的公義反而不能成就 神的公義. 一味追求公義, 反而變為不公義; 一味追求潔淨, 反而變為不潔淨. 在聖潔的篇章諸多關乎公義的誡命中間, 神吩咐我們要有恩慈. 追求嚴苛的公義有時候會適得其反, 此時我們就必須放棄報復的念頭, 甚至不要心存怨恨,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 (怨恨) 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 (原文是鄰舍) 如己".
關於 "愛人 (鄰舍) 如己" 這條誡命, 一個律法師 (妥拉教師) 問主耶穌說, "誰是我的鄰舍呢" (路加福音10:29), 主耶穌的回答正好帶出了這條誡命的精義: 單單不報仇不怨恨人還是不夠的, 我們還必須主動尋求他人的益處.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加福音10:30~37)
祭司和利未人或許有堂而皇之的理由從路的另一邊過去, 因為他們在聖殿事奉, 須要保持儀式上的潔淨, 不能碰觸死屍. 然而主耶穌說, 你是無可推諉的. 你的鄰舍是你所遇見凡有需要的人, 他們是你能夠以具體的行動去愛去關懷的活生生的人.
律法師的問題是想要為 "愛人 (鄰舍) 如己" 這條誡命畫下界線, 好為自己辯護, 以 "顯明自己有理" (路加福音10:29). 然而這條誡命的結尾 "我是耶和華" 卻提醒我們誡命的焦點是在於 神而不在於我們. 的確, 整個聖潔的篇章開始於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 (利未記19:1~2), 並結束於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 (利未記20:26).
在利未記中, 聖潔與公義乃是密切相關, 並且唯有 神才是完完全全地聖潔與公義. 人若要聖潔公義, 必須不斷地仰望 神, 效法 神. 我們若忘記這一點, 只會變成自以為義和自以為聖潔. 同時聖潔與公義是在生活中活出來的, 而不是停留在心思意念裡. 就像主耶穌比喻中的撒瑪利亞人, 素來是被猶太人所鄙視的, 他有很好的理由怨恨猶太人而不予理會那位被強盜打得半死的猶太人. 然而這位撒瑪利亞人卻包紮那猶太人的傷, 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 並帶他到旅店照料他. 這位撒瑪利亞人是聖潔的, 他遵守妥拉要好過於身為妥拉教師的祭司和利未人. 祭司和利未人縱然保持了儀式上的潔淨, 卻不聖潔.
律法師問問題的目的是想要自我辯護. 但主耶穌的回應卻是一個人如何超越自我辯護而成全了妥拉的要求. 律法師和我們從主耶穌可以學到同樣的功課, "你去照樣行罷" (路加福音10:37).
(文章摘譯自彌賽亞拉比羅素·雷斯尼克 Russell Resnik 的妥拉註釋, 從創造到完滿 - 妥拉是人生旅程的指南 Creation to Completion - A Guide to Life's Journey from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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