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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神藉著摩西所吩咐的這條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要求 神的子民對 神的律法 (תּוֹרָה, "Torah", "妥拉", 意思是"教導/訓誨") 要有絕對的尊重, 不可增加任何一條新的誡命, 也不可刪減任何一條既有的誡命.

這條誡命在早期基督徒文獻"十二使徒遺訓" (Διδαχὴ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 中再次重申,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Do not forsake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but keep what you have received, neither adding to nor subtracting from it.) (十二使徒遺訓 4.1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十二使徒遺訓"一書的全名是Διδαχὴ κυρίου διὰ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τοῖς ἔθνεσιν (The Teaching of the Lord to the Gentiles through the Twelve Apostles), 意思是"主透過十二使徒對外邦(門徒)的教導". 大多數學者相信"十二使徒遺訓"成書於主後70~120年之間. "十二使徒遺訓"相當於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所編寫的教會手冊.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十二使徒遺訓 4:13) 所指"主的誡命", 其實也就是 神的誡命. ""的希臘字κύριος ("kurios"), 翻譯自希伯來文אֲדֹנָי ("adonai"), 是猶太人為了避免直接稱呼 神的聖名יהוה ("YHWH", "雅蔚") 而用的代稱, 意思是""或"我主". 新約聖經因此稱耶穌基督為"", 表示耶穌是 神, 因為祂是 神子, 與父神同等. 因此"主的誡命", 指的也就是 神的誡命

而既然"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 我們由此可知第一世紀的教會教導當時的外邦門徒要遵行 神的誡命,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更不用說廢棄 神的誡命了.

當然, 基督徒遵行誡命並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初代教會鼓勵外邦門徒遵守律法, 但並不強制要求他們遵守律法, 也沒有教導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這一點在"十二使徒遺訓"表露無遺. 

"十二使徒遺訓" 6.2 如此說, "如果你能全然背負主的軛, 你就是完全人; 若是不能, 做你所能做的" (If you can bear the whole yoke of the Lord, you will be complete; but if you cannot, then do what you can.) (十二使徒遺訓 6.2,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這裡"全然背負主的軛"正是雅各所說"遵守全律法" (雅各書2:10) 的意思. ""是主耶穌時代的猶太拉比用語, 代表"教導/訓誨", 而這正是"律法"的希伯來字תּוֹרָה的原意.

"遵守全律法"誠然是所有基督徒理想的成聖之路; 即或不能, 我們也應盡我們的全力做到最好, 而不是斷章取義地濫用雅各的話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作為我們不守律法的藉口. 雅各書2章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使徒行傳15:28~29) 是使徒定規外邦門徒所必須遵守的律法中基本的誡命, 但對於律法的其他誡命, 雅各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 (律法書) 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使徒盼望外邦門徒能在安息日去會堂繼續學習並遵守律法.

關於食物, 雖然耶路撒冷大會僅僅定規"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作為外邦門徒一定要遵守的誡命, 然而初代教會仍然鼓勵外邦門徒遵守聖經食物律. 這一點也反映在"十二使徒遺訓" 中, "關於食物, 做你所能做的, 但要絕對禁戒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鬼魔的崇拜" (Concerning food, bear what you can, but scrupulously guard yourself from what has been offered to idols, because it is the worship of dead gods.) (十二使徒遺訓 6.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使徒時代的基督徒, 並不認為律法已經廢除了, 也不認為遵行律法僅僅是猶太基督徒的事. 外邦基督徒同樣被教導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十二使徒遺訓 4.13), 正如 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認為律法過時或廢除的說法, 是第二世紀以後外邦教會切斷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後才開始出現的錯謬言論.

神的律法是永恆的, 不但是舊約, 也是新約的一部分,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1,33),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我的僕人大衛 (指彌賽亞)、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以西結書37:24).

神的律法是普世的, 不只是給猶太人, 也是給所有信靠主耶穌的外邦人. 早期基督教文獻 "十二使徒遺訓" 有力地證實了這一點. 願主耶穌快來, 願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早日應驗,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 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 (תּוֹרָה, "妥拉", 通常翻譯為"律法"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2:3). (註: 這裡中文和合本正確地將תּוֹרָה 翻譯為"訓誨", 而不是"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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