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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誰是我的鄰舍呢?

路加福音10:25~37記載一個律法師與主耶穌的對話. 律法師問主耶穌要如何才可以承受永生, 主耶穌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 (路加福音10:26) 律法師回答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加福音10:27) 律法師的回答得到主耶穌的認同, 然而他反問主耶穌, "誰是我的鄰舍呢?" (路加福音10:29)

主耶穌說了一個比喻,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加福音10:30~35)

主耶穌最後問律法師, 誰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 律法師回答說, "是憐憫他的" (路加福音10:37) 律法師沒有直接回答是撒瑪利亞人, 而是說"是憐憫他的". 有人解釋說, 這是因為律法師如此憎惡和蔑視撒瑪利亞人, 以致他不肯直接提到"那撒瑪利亞人". 這當然也有可能. 不過我更傾向於那位律法師從主耶穌的比喻中, 明白他問錯了問題 - "誰是我的鄰舍呢?"

主耶穌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是一個相當特殊的比喻, 當中提到特定的地方, 如耶路撒冷和耶利哥, 這在主耶穌其他的比喻從沒出現過. 主耶穌這比喻其實是暗喻舊約的一個歷史事件. 律法師熟讀聖經, 他應該很容易聯想到這件事.

歷代志下28章提到南國猶大王亞哈斯行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所以 神將他交在敵人的手裡. 當時南國猶大與北國以色列打仗, 結果十二萬猶大人死在以色列人的手上, 並有二十萬人被擄到撒瑪利亞.

然而有 神的先知起來責備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聽進去了, 於是他們"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喫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隨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 (歷代志下28:15)

如同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要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 被擄的猶大人也來自耶路撒冷, 最後被送到耶利哥. 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被剝去衣服, 而被擄的人"其中有赤身的". 撒瑪利亞人用油和酒倒在落在強盜手中人的傷處並包裹好了, 而以色列人"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喫喝、用膏抹他們". 撒瑪利亞人扶著落在強盜手中的人騎上自己的牲口, 以色列人也使被擄的猶大人當中軟弱的騎驢. 最後, 撒瑪利亞人是北國以色列的後代, 而以色列的首都正是撒瑪利亞.

雖然當時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是勢不兩立的仇敵, 然而在這件事上, 他們卻對敵人表現出罕有的恩慈, 很可能他們想到, 他們眼前的敵人, 原來是他們的弟兄, 大家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雅各的後代. 其實, 不只限於以色列與猶大的關係, 我們的仇敵, 那些我們討厭甚至憎惡的人, 何嘗不是我們的弟兄姊妹? 就算再怎麼不同, 我們都是亞當的子孫, 挪亞的後代.

神賜給我們這最大的誡命"愛鄰舍如同自己", 並不是要我們先區分誰是我們的"鄰舍", 才去愛他們, 而是要我們先去愛人, 而我們所愛的對象自然就成了我們的"鄰舍". 律法師從主耶穌的比喻和歷代志的故事體認到, 如果連仇敵都是兄弟, 為何還區分誰是我的鄰舍? "鄰舍"是由愛的關係來定義的, 因此他回答說, 那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是憐憫他的".

主耶穌最後對律法師說, "你去照樣行罷。" (路加福音10:37) 照誰的樣呢? 顯然是照撒瑪利亞人的樣. 就像撒瑪利亞人沒有區分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是否是他的鄰舍才去愛他, 我們也不應該區分誰是我們的鄰舍才去愛他們. 神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本意原是要我們"愛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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