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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主耶穌傳福音的大使命是所有基督徒耳熟能詳的聖經經文: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28:19~20

從這段聖經裡, 主耶穌似乎命令了四件事: 
  1. 使萬民作門徒
  2. 給他們施洗
  3. 教訓他們遵守

然而,  如果我們從馬太福音的希臘原文來看, 我們發現只有"使...作門徒" (μαθητεύσατε)是主要動詞, 而"去", "施洗", "教訓"都是分詞. 分詞在希臘文法的作用是用來修飾主要動詞. 的確, 如果門徒不往普天下去, 就沒有辦法使萬民作門徒. 而作主耶穌的門徒需要受洗, 也需要遵守主的一切吩咐. 主的大使命其實是在講一件事: 使萬民作門徒.

今天教會中常常為弟兄姊妹舉辦門徒訓練, 完成門徒訓練的基督徒感覺自己是門徒了, 或起碼比較追求. 而其他的弟兄姊妹則安於自己是"信徒"的地位. 但是, 如果主的大使命並沒有區分門徒或信徒, 我們憑什麼作這樣的區分呢? 如果一個信徒只是"心裡相信", 卻沒有應有的行為, 這樣的信心其實就像雅各說的, 是死的信心. (雅各書2:26) 這樣的信心並不能使人得救. 請聽主耶穌的話: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只作信徒是不可能的, 作門徒是基督徒的唯一選擇. 而如果作門徒是基督徒唯一的道路, 那麼弄清楚"門徒"在聖經裡的意義就顯得相當重要了. 

"門徒"的希臘文是 μαθητής, 希伯來文則是 תַלְמִיד, 大抵是"學生, 學習的人"的意思. 可惜這樣的定義對我們沒什麼幫助. 要了解"門徒"在聖經裡的意義, 我們得從第一世紀猶太的背景去尋找. 在當時, 猶太拉比 (רַבִּי, 意思是老師) 選擇門徒相當的嚴格, 拉比對門徒的要求包括兩個方面: (1) 學習 (2) 跟隨. 拉比和門徒之間不只是知識的傳遞而已, 門徒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遵行拉比的教訓, 並對拉比的教導委身.

塔木德(תַלְמוּד, 拉比文獻, 相當於猶太人的舊約聖經註釋, 成書於2~5世紀) 提到對於門徒的要求: "讓你的家作為拉比聚會的地方, 用他們腳上的塵土覆蓋你自己, 饑渴地暢飲他們的話語" (Pirke Avot 1:4) 好的門徒朝夕與他們的拉比相處, 以致他們可以在每一個生活的細節上效法拉比. 當施洗約翰的兩個門徒聽見約翰稱呼主耶穌 "神的羔羊", 他們就跟從了耶穌並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1:35~39).

作基督徒就是作主耶穌的門徒, 作主耶穌的門徒要遵行主的一切吩咐, 並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委身給主. 主耶穌說: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 就真是我的門徒" (約翰福音8:31) 主耶穌又說: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 就常在我的愛裡" (約翰福音15:10), "...常在我裡面的, 我也常在他裡面, 這人就多結果子..." (約翰福音15:5) 甚願我們大家都成為結實累累的主耶穌的門徒. 也唯有我們自己先作主的門徒, 我們才能使別人作主的門徒. 當 神差遣我們往普天下去的時候, 我們才能使萬民作主耶穌的門徒.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你的眼睛若瞭亮, 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睛若昏花, 全身就黑暗...

主耶穌的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5-7) 中有一段難解的經文: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馬太福音6:22~23) 很多人的解釋都是圍繞在"屬靈的眼睛"上打轉。如此的解釋面臨一個解經的難題, 因為這段經文的上下文(馬太福音6:19-21, 24-34) 都是主耶穌關於財富的教導, 為什麼中間會插入一段似乎不太相關的經文呢?

有些解經家注意到上下文的關係, 認為馬太福音6:22-23應該也是主耶穌關於財富的教導, 而嘗試從這個角度來解釋這段經文. 可惜他們的解釋都還是有牽強的地方.

要明白這段經文, 我們首先要認清一件事: 主耶穌和他的門徒全是猶太人, 而登山寶訓則是猶太人的彌賽亞對於他的猶太門徒的教導. 認識新約聖經的猶太背景是幫助我們明白這段經文的關鍵. 事實上, "眼睛亮/眼睛昏花" (good eye / evil eye) 是希伯來文的片語, "眼睛亮"形容一個人很慷慨, "眼睛昏花"則形容一個人很吝嗇. 舊約聖經中就有相關的例子. 如箴言22:9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以及箴言23:6 "不要喫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聖經在這兩處經文正確地將"慷慨/吝嗇"翻譯出來.) 拉比文獻中也有類似的例子, 如 Tractate Trumot IV.3. 

當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在教導門徒要有慷慨的態度,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的關係就顯而易見了. 主耶穌在這裡特別強調慷慨或是吝嗇的態度會影響到整個人屬靈的生命. 慷慨的人樂意施捨, 幫助需要的人. 行善/施捨的誡命根源自摩西五經, 也是第一世紀猶太人在生活實踐上很重要的一部分. 當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門徒施捨時要有正確的心態(馬太福音6:1-4), 很顯然主耶穌預設門徒會繼續施捨. 使徒彼得與約翰也要求保羅去外邦傳福音的時候要"記念窮人", 而且這是保羅"本來熱心去行的" (加拉太書2:9-10) 保羅也的確勸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捐錢幫助耶路撒冷貧窮的信徒 (哥林多前書16:1-4, 哥林多後書8:1-23)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也教導"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 那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 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雅各書1:27)

認真遵行 神的旨意的基督徒應該會是地上最慷慨的一群人, 因為當我們行善/施捨的時候, 我們正是"積攢財寶在天上" (馬太福音6:20), 而我們的"父在暗中察看, 必然報答你". (馬太福音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