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1~2, 44~45)
利未記11章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並不是聖經惟一的食物律, 也不是最早的食物律. 聖經最早的食物律出現在創世之初, 神吩咐人類始祖說,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在 神原初的設計中, 人類原本是吃素的.
然而人因犯罪而墮落, 到了一個無可挽回的地步, 神不得不用洪水審判全地. 洪水以後, 神對挪亞一家頒布了新的食物律,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創世記9:3~4). 神吩咐洪水以後的人類說,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直到 神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與他們立下西乃之約, 揀選他們作祂的子民, 神這才頒布一套專門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記載於利未記11章. 神為以色列人設立食物律的目的是什麼呢? 目的是為了使他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在利未記11章的結尾所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主耶穌是否廢掉了食物律?
到了新約時代, 主耶穌有沒有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呢? 沒有! 絕不可能! 因為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妥拉)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說得很清楚, 祂並沒有廢掉妥拉, 甚至連妥拉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 並且若有任何人廢掉妥拉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即使這人能夠得救,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馬太福音5:19).
既然如此, 主耶穌就不可能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不然祂就成了 "是而又非的" (哥林多後書1:18).
基督徒常常引用主耶穌對以色列人說的話,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來證明祂廢掉了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是罔顧馬可福音7章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馬可福音7章的重心, 其實是在於飯前要不要洗手, 不洗手會不會導致食物不潔淨. 對於主耶穌和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就不是 "食物".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既然食物已經是潔淨的, 就不會因著沒洗手而變為不潔淨. 主耶穌壓根沒有說, 不潔淨的動物如今可算為 "食物".
彼得的異象與食物律的關係
此外, 基督徒也常常引用使徒彼得看見異象的例子來證明 神廢掉了祂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不潔淨的動物, 神吩咐他宰了吃. 彼得拒絕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神回答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如果單看這幾節經文, 我們的確會誤解 神廢掉了食物律.
但我們要看使徒行傳10章的整個上下文. 彼得後來明白了這異象的意思, 是要他接納外邦人. 他說, "但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既然使徒彼得明白這異象的意思是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而不是 神廢掉食物律. 我們就不要將彼得的異象做過多的解讀.
為何使徒沒有要求外邦門徒遵守食物律?
儘管如此, 必定有基督徒會問說, 為什麼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大會定規外邦門徒只要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而沒有吩咐他們遵守食物律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是 神專門給以色列人 (猶太人) 的, 但外邦門徒並不是猶太人.
因為外邦門徒並非猶太人, 所以他們可以不用遵守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他們仍然應該遵守 神給洪水以後全人類的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所以使徒如此吩咐他們, "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因此並不是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新約裡被廢除了, 而是這些食物律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 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 畢竟雖然外邦基督徒因信耶穌基督在新約裡有分, 但 神並沒有直接和外邦人立新舊約, 而是和以色列人立下新舊約, 正如 神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有些回歸希伯來根源的弟兄姊妹主張, 外邦基督徒也必須遵守全妥拉, 包括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內, 因為妥拉明說了, "不管是寄居的 (外邦人)、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2; 民數記9:14),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埃及記12:49). 但這同樣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這幾處經文第一處 (利未記24:22) 是說司法要公正, 不可偏袒以色列人或外邦人任何一方, 另二處 (民數記9:14; 出埃及記12:49) 是特指守逾越節的條例, 不管是對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都是一樣, 但並不是說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也必須和以色列人一樣遵守全妥拉.
就連耶路撒冷大會的使徒和長老也沒有將 "同歸一例" 作過度的解釋與引申, 要求外邦基督徒必須遵守全妥拉. 我們後世的基督徒必須尊重使徒的權威, 因為他們是奉主耶穌差遣的全權代表, 他們代表的是主耶穌的權威.
外邦基督徒可以選擇遵守食物律嗎?
另一方面, 雖然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而只要遵守挪亞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但我們可不可以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呢? 當然可以! 我們若出於愛神, 渴慕聖潔的心志而遵行, 又有何不可呢? 而這正是神設立食物律的目的 - 使 神的子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結語
我們外邦基督徒雖然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但若出於對神的愛與順服, 自願遵行, 我們就是在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讓我們不只在道德上追求聖潔, 更是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追求聖潔,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